2005年至2013年,王素毅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、巴彦淖尔市市长、巴彦淖尔市委书记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、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。
检察机关表示,本案中聚鑫公司、博德公司、鑫哲公司以民间借贷为名,实则签订虚高借款合同,通过违约金、平账款等名目,骗取他人钱款。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。
《2020年全国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3100余起》从王赣江的证言可以看出,他对妻子担任顾问拿酬劳,并且“不怎么上班”的事情一清二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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